近日,青島的張女士向新快報報料稱,她從佛山購買了一批傢具,打算運送到俄羅斯自用。今年初,她委托一家名為“思遠關鍵字廣告國際”的貨運公司作為貨運代理。8月前後,傢具到達目的港,集裝箱拆封後,傢具損壞嚴重,門框有劃痕,櫥櫃破爛,瓷磚也有破損,“估計貨值損失了三分之一。”張女士稱。
  據瞭解,今年1月份,張女士與貨運代理公司之間室內裝潢簽訂了一份代理協議,貨代公司負責提貨送至倉庫、貨物裝櫃、集港報關等事宜,貨代公司擔保貨物在該企業存儲期間完好。不過,該貨代公司工作人員梁先生表示,貨物在交接時都是完好的,他認為破損並非該公司的責任。
  業內人士分析張女士的案例稱,估計貨損可能是這樣產生的:因為貨物品種多,海關查的時間長,而後監裝不得力,導致隨後海運和鐵路運輸莊臣中產生貨損。張女士
  並不掌握第一裝潢手證據
  的情況下,支票貼現仍可追究
  承運人的責任。(新快
  報記者馮仕妍)  (原標題:出口發生貨損責任在貨代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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